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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鹽業協會碘鹽標志專業管理委員會第八次年會于2012年6月27日至6月30日在新疆伊犁召開。各省、市、自治區鹽業公司負責碘鹽標志工作的領導、各碘鹽標志生產企業以及鹽業包裝企業的負責人、碘鹽標志專業管理委員會全體委員共100人參加了會議。中國鹽業協會杜茂華副理事長、倪斌副理事長、中國鹽業協會副理事長、新疆鹽業協會理事長高宗麟先生、中鹽新疆鹽業公司徐輒總經理、中國鹽業協會劉艷杰副秘書長參加了會議。會議特邀請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呂志華副局長、肖翠蘭調研員、王寶龍審查員參加了會議。會議由杜茂華副理事長主持。
首先,中鹽新疆鹽業公司徐輒總經理致歡迎詞。他向與會代表介紹了新疆鹽業的生產和銷售情況,同時代表新疆鹽業公司歡迎各位代表來到新疆,并預祝會議圓滿成功。
會議由中國鹽業協會倪斌副理事長對2011年碘鹽標志專業管理委員會工作進行總結,同時對2012年工作進行布置。倪副理事長指出,2011年,中國鹽業協會組織了碘鹽標志的相關專家對所有的碘鹽標志生產企業進行檢查,發現部分企業存在著設備落后、原材料質量不合格、企業管理不規范的現象,嚴重影響了碘鹽標志的質量。對不合格企業,中國鹽業協會已對其提出整改要求,將在2012年下半年進行復查。同時,碘鹽標志使用單位忽略產品質量,不斷壓低價格,迫使生產企業采購價格低的不合格原材料,也是造成碘鹽標志質量不合格的重要原因之一。
國家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佟云琨主任和國家輕工業井礦鹽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陳俊常務副主任分別公布了2011年海鹽、湖鹽、井礦鹽質量和碘鹽證明商標抽查結果。
北京三友集團魏威總裁和湖北省葛店開發區晨光實業有限公司蔣曉霞主任公布了2012年碘鹽證明商標的防偽技術方案。
中國鹽業協會劉艷杰副秘書長宣讀了新一期(2012年11月7日至2015年11月6日)“碘鹽證明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授權委托生產防偽碘鹽證明商標(碘鹽標志)合同”、“關于研制、生產、使用、管理防偽碘鹽證明商標保密協議”。
中國鹽業協會杜茂華副理事長宣讀了“關于調整中國鹽業協會碘鹽標志專業管理委員會委員及委員單位名單的決定”。
會上,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呂志華副局長對中國鹽業協會的碘鹽標志管理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時,也對中國鹽業協會(碘鹽證明商標注冊人)與碘鹽標志使用單位和生產單位簽訂商標許可合同和授權生產合同以及保密協議表示非常贊同,既保護了商標注冊人的權力,也維護了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是商標管理工作中非常有效的管理手段。呂志華副局長還強調:《商標法》明確規定,商標注冊人在簽訂合同時,對被許可人有絕對的權威,如果被許可人違反合同,則注冊人有勸追究因其違反合同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取消其商標使用權。
最后,杜茂華副理事長提出了幾點要求:
1、重視新版碘鹽證明商標的宣傳。2012版碘鹽證明商標開始使用后,各級鹽業公司除了在企業內部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外,還要在社會上進行大力宣傳,讓全社會得到認知。
2、做好新、舊版碘鹽證明商標的銜接工作。各碘鹽證明商標生產企業應根據用量,控制舊版碘鹽證明商標的庫存。各鹽業公司應依據合同要求使用好新版碘鹽證明商標,并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市場上新、舊版碘鹽證明商標的替換工作(2012年11月7日啟用新版,2013年6月底2009版停止使用)。
3、加強管理,提升產品質量。各碘鹽證明商標生產企業在2011年專家組檢查的基礎上,再次進行自查,針對出現的問題,從員工培訓、技術改造、原材料采購、設備更新等方面進行整改,確保今年的復查順利通過。
4、密切配合,認真做好碘鹽證明商標工作。碘鹽證明商標樣子雖小,但數量較大,每一位老百姓都能接觸到,管理成功與否,直接關系到老百姓對鹽業的認可程度,以及碘鹽質量。在今后的工作中,碘鹽證明商標生產、使用、管理單位應密切配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使碘鹽標志工作取得更大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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